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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格律诗用拗的心得简要
清韵诗韵雅聚
11:55:30 6-1-2001
微吟无板
关于格律诗用拗的心得简要
格律诗用拗问题困扰许多诗友,我试作简要的总结,也许对诗友完整攻下格律有所帮助。如果有遗漏或不当之处,敬请批评。
就用杜甫的七绝为例:
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
七言前四个字规则很简单:平平仄仄,或仄仄平平,没有用拗的问题,“一二”与“三四”必须相反,否则是大出律。当然,有所谓“一、三、五不论”,这里先说一、三不论,即二、四相反就够了。以上面例句来说,可以说:三个雀儿(平仄仄平)鸣翠柳,是对仄仄平平的通融。这里有个宽派严派的分歧:一行白鹭是仄平仄仄(白,入声),是对平平仄仄的通融,但严派认为“一行白”三字两仄夹一平不好,只允许仄平平仄,比如“一行鸿雁”;宽派就是那个“一、三”不论(先不严格地说)。检诸唐诗,发生“两仄夹一平”的还是少数。我想诗人们是“同意从宽,不自觉地从严”,因为两仄夹一平的确不太和谐(这个吟多了自能体会)。
用拗的问题都在后三字上:
鸣翠柳--平仄仄--第五字拗:仄仄仄(叫翠柳)---- 拗后格式:仄仄平平仄仄仄。(3)
上青天--仄平平--第五字拗:平平平(飞青天)---- 拗后格式:平平仄仄平平平。(4)
千秋雪--平平仄--第五字拗:仄平仄(万年雪)---- 拗后格式:平平仄仄仄平仄。(2)
万里船--仄仄平--第五字拗:平仄平(千里船)---- 拗后格式:仄仄平平平仄平。(1)
第五字拗通称小拗。宽派的主张是第五字拗了无妨,不算出律。王力基本上是这个意见。上面括号里的数字是发生频率的序号,后三平发生最少,因为古风里大量用它,律诗用了味道就串了。综此,宽派主张“一、三、五不论”(先不严格地说)。
对于小拗,严派的主张是能救则可拗,不能救则不可拗。救即是拗救,就是“以拗救拗”,但是小拗的拗救只有两种:
(1).“以对句拗,救出句拗”,用对句第五字拗补出句第五字拗:平平仄仄仄平仄,仄仄平平平仄平(窗含西岭万年雪,门泊东吴千里船)。至于用后三平拗救后三仄拗,严派根本不同意后三平,自也不承认算救;宽派反正后三平后三仄皆可,也无所谓拗救了。另外,这个问题字面上当然也可反过来说“以出句拗,救对句拗”,结果一样,但救的本意是“补救”--后补前,所以反过来说没有意义。
(2).“本句自救”,即“以第六字的拗救第五字的拗”。但事实上只有一种情况是被承认的,即“仄仄平平仄平仄”,“两个黄鹂叫春柳”。“鸣翠”平仄都反,变“叫春”。其他的,不必琢磨了,不算的。又,这种“拗救”用得比上一种多得多,最好当律句句式吃透记牢。还有,这种句式第三字要求要平,即不能“两个野鹂叫春柳”。
所以严派于“五”是论的。在小拗的问题上,诗人们多数是:“自觉地从严,但有时从宽” 。(注意和上面对前四字总结的比较。)
还有两个重要问题:
(3).大拗救。大拗指第六字拗。“二、四、六分明”,宽、严两派都是承认的。但有一种出句第六字拗是两派都是允许的,如果在对句第五字拗救的话。平平仄仄仄仄仄,仄仄平平平仄平(窗含西岭万代雪,门泊东吴千里船)。这里第五字“万”字小拗同时发生也允许。第五字“千” 字拗,一举救了。大拗救只有这一种情况。
(4).孤平拗救。这里不用严派的“两仄夹一平为孤平”的定义。孤平拗救所说的“孤平”指的不是那个意思,而是特指:“仄仄平平仄仄平”句式中,第三字拗为仄(门泊越吴万里船)。这无论宽严派都是不允许的,除非第五字也拗为平,即“门泊越吴千里船”。此所谓“孤平拗救”。(也是“本句自救”,但和上述小拗的”本句自救”是两类问题。) 宽派的“一、三、五不论”只有这一种例外。
对严派不可以说“一、三、五不论”,因为都要论:“五”是小拗要论,“一、三”是注意不能发生“两仄夹一平” ,还有上述的第三字若拗犯“孤平”,不能不救。
注1:为免得行文麻烦,除必要外,所举句式一、三处的平仄都用正格,未完全按照例句的实际平仄。
注2:还有最后一种极少发生的拗(和拗救)句:五言“仄仄仄平平”变成“仄仄平仄平”,也属于本句自救,似乎只发生在首句。王力没有论及这种情况。例子我只知道两个,都是孟浩然的:八月湖水平;北阙休上书;都是五律首句。
注3:我以王力的《诗词格律概要》(1979年版)为准,以他的观点为“宽派”。至于“严派”之说,只是为了行文方便,把严于王力的说法归集在一起。我并不注重于考证谁是“严派”,谁严到什么程度。至于严派的“在任何位置两仄夹一平为孤平”及其补救法,归纳起来可能也可以概括拗救问题,我没有作研究,不过我基于王力的立场论述,相信已经涵盖了所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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