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有关影像有很多细节的问题,但总结起来还是有很多原则的。对于普通观众来说,把动画看成一个非常简单的娱乐,觉得它非常可爱、漂亮这就足够了,但作为动画的创作或研究者来说,就必须深入的思考动画的原则性问题。因此我仔细思考了有关动画原则的问题后,得出以下几点:
动画的方向性。在十分钟、二十分钟之内要表现一个故事是电视动画一个最基本的任务,同时也是电影的一项主要任务。在此基础上看,动画与电影性质是一样的,二者也需要具有相同的原则来展示视觉印象。具体来说,图像从左还是从右进入、摄影由内向外还是由外向内、摄影机的不同角度等给动画带来的不同的方向都赋予了动画不同的意义、带来了特定的戏剧性感觉。
动画还具有符号性的特征。总的来说,画是一种记号、符号,而记号是什么?从记号里我们能感受到的东西离原理非常近。记号就是比如机器猫,还有其他的卡通人物,不是某些个别人觉得可爱,而应该是大家看了普遍都觉得可爱,这就是普遍性所具有的特征。创造者需要认为:“我喜欢的东西,请大家喜欢”!在最大公约数程度上成为记号的东西,才是“画”。动画与电影实拍的影像作品最根本的不同之处在于“利用绘画的符号性来创造故事”。
动画原则的第三个内容是戏剧性。要使这个动画作品有戏剧性的意味,必须在这个故事当中有一个主题、有故事情节、有复杂的人物关系、有事件,但是使影像具有戏剧性意味去努力做这件事,带有这方面意识的工作人员可以说非常的少。非常擅长于舞台构成的,还有非常优秀的脚本作家、戏剧作家其实是非常欠缺的。这也正是高达中努力实现的一点。另外,要做到作品的戏剧性,还要注意故事的启程转折,虽然启程转折并不是最重要的,但是我们不能无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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