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人员在办理登记手续 |
奥运官方网站11月11讯 今天晚上,北京2008年奥运会吉祥物揭幕晚会隆重举行,而在今天下午,北京版权保护中心也因举办“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吉祥物的版权登记颁证仪式”而洋溢着紧张、热烈、严肃的气氛。下午15时30分,为了明确北京2008年奥运会吉祥物的版权归属,进一步加强涉奥版权的保护力度,兑现北京在《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主办城市合同》中做出的承诺,北京奥组委法律部副部长刘岩先生、周玲女士在国际奥委会法律部项目官员玛丽亚娜·夏普依女士的陪同下,专程来到北京版权权保护中心,递交北京2008奥运会吉祥物——“福娃Friendlies”著作权登记申请。北京市版权局副局长王野霏先生专程前来出席登记颁证仪式,并亲手将编号为“01-2005-F-2008”的《作品登记证书》,颁发给北京奥林匹克运动会组委会的代表。
北京奥组委作为北京2008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吉祥物——“福娃Friendlies”著作权权利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完备,提出的申请理由充分,提供的权利来源清晰,北京版权保护中心负责办理作品版权登记的工作人员在前期大量工作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作品自愿登记办法》,当场做出“准予登记”的决定;颁证仪式由北京版权保护中心主任葛辉主持。他说,2005年11月11日晚上,北京奥运会吉祥物即将揭晓,这是北京奥运会筹备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奥运会吉祥物的公布必将再次唤起人们的奥运热情。北京版权部门一直全力保护奥运会的版权,并且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版权登记作为基础性保护手段,得到了奥组委的充分肯定。因此,每当北京奥运会相关版权物诞生,北京版权保护中心就会主动为奥组委提供登记服务。截止目前已经办理了“北京奥组委徽记”(即“中国印”——舞动的北京)、“北京残奥会会徽”、“北京奥运会志愿者标志”和“北京奥运会文化活动标志”等奥运版权作品的版权登记。
北京市版权局副局长王野霏在颁证仪式上指出,今天是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日子,北京2008年奥林匹克运动会吉祥物即将揭晓。这将又一次掀起奥林匹克运动会宣传高潮。奥林匹克吉祥物是一种最易受侵权的知识产权物,因此是奥林匹克运动会最核心的版权保护对象。北京市版权局历来重视著作权的保护,其中,奥林匹克吉祥物版权登记是著作权保护的前提措施,该措施明确了吉祥物版权归属。北京市版权局今后将依据该有效的权属证明严厉打击侵犯奥林匹克吉祥物版权行为,保护奥林匹克著作权人合法权益。
北京奥组委法律部主任刘岩简要介绍了北京2008年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吉祥物——“福娃Friendlies”的设计创作情况。他说,本届奥运会吉祥物的设计与创作凝集了全中国人民的智慧,是集体智慧的结晶。今天北京市版权局以有效地手段登记了奥运匹克吉祥物著作权,这将为今后有效保护奥运会吉祥物提供充分的保障。在奥林匹克著作权保护上,北京市版权局给与了极大的支持与帮助,为成功举办本届奥运会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国际奥委会法律部项目官员玛丽亚娜·夏普依女士在颁证仪式上对北京市版权部门的工作表示肯定与感谢。她说,很高兴参加本次奥林匹克吉祥物版权登记颁证仪式,北京市版权局为北京奥运会版权保护作出了巨大贡献。她坚信,通过本次颁证仪式,吉祥物版权保护将得到广泛宣传,吉祥物版权也将得到有力保护。(缪礼东)
 王野霏颁发《作品登记证书》 |
 国际奥委会法律部项目官员玛丽亚娜·夏普依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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